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JJF 1001)。这种为评定计量器具的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即合格)所进行的全部工作称为计量器具检定,简称计量检定或检定。
依据检定的强制性程度,可分为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两种。
强制检定是由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行业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列入国家强检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的一种检定。
非强制检定则是由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自己或委托具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进行的一种检定。
检定还可依照其对象、状态和目的等分为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周期检定、抽样检定、仲裁检定。
首次检定是对从未检定过的计量器具所进行的检定。
后续检定是计量器具首次检定后的任何一种检定。
依据规定的时间间隔和程序对计量器具所进行的后续检定叫周期检定。
从一批相同的计量器具中,抽取有限数量的样品,作为代表该批计量器具所作的一种检定叫抽样检定。
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为仲裁检定。
校准是“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以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JJF 1001)。